基本解释
康熙字典
说文解字
汉语字典

见“铢”。

銖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市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慵朱切,銖音殊。《說文》權十分黍之重也。一曰十黍爲絫,十絫爲銖。

八銖爲鍿,二十四銖爲兩。

孟康曰:黃鍾一龠容千二百黍,爲十二銖。《禮·儒行》雖分國如鍿銖。

《博雅》鈍也。《淮南子·本經訓》其兵戈銖而無刃。《註》楚人謂刀頓爲銖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明弘治舉人銖炫,德興人。

人名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右賢王銖婁渠堂入侍。《註》銖音殊。

銖【卷十四】【金部】

權十分黍之重也。从金朱聲。市朱切

说文解字注

(銖)權十絫黍之重也。各本作權十分黍之重也。今正。權、五權也。五權、銖兩斤鈞䄷也。厽部曰。絫、十黍之重也。此云銖、權十絫黍之重也。㒳部曰。兩、二十四銖爲一兩。斤本無其字。以斫木之斤爲之。十六兩也。鈞、三十斤也。禾部曰。䄷、百二十斤也。按許說與漢律曆志合。志曰。一龠容千二百黍。重十二銖。㒳之、二十四銖爲兩。十六兩爲斤。三十斤爲鈞。四鈞爲石。此許所本。言十絫黍者、謂百黍也。必言黍者、蒙十黍之重爲絫而言。又使兩、斤、鈞、䄷、黍數可計也。若禾部稱下云。十二粟爲一分。十二分爲一銖。則用淮南天文訓。與律曆志别爲一說、粟者、禾實也。以今禾黍驗之。粟輕於黍遠甚。程氏瑶田說。从金。朱聲。市朱切。四部。

[①][zhū]
[《廣韻》市朱切,平虞,禪。]
“铢1”的繁体字。
(1)古代衡制中的重量单位。为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。
(2)古代重量以黍为起算物,几黍为一铢,各家所说不同。(1)百黍为一铢。《礼记·儒行》;“雖分國,如錙銖。”孔颖达疏:“十黍爲參,十參爲銖,二十四銖爲兩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律度量衡,於是乎出”三国吴韦昭注:“黄鍾之管容秬黍千二百粒。粒百爲銖。”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“一龠容千二百黍,重十二銖。”(2)九十六黍为一铢。汉刘向《说苑·辨物》:“十六黍爲一豆,六豆爲一銖,二十四銖重一兩。”(3)十黍当一铢。《荀子·富国》:“割國之錙銖以賂之,則割定而欲無猒。”杨倞注:“十黍之重爲銖。”(4)一百四十四粟当一铢。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:“十二粟而當一分,十二分而當一銖,十二銖而當半兩。”参阅清程瑶田《九穀考·铢法起于黍》。
(3)五铢钱的省称。
(4)比喻精细,微小。
(5)钝,不锋利。

汉字字源

字源演变:

小篆 楷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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