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
详细解释
康熙字典
说文解字

1.一物中分为二。

2.相结合的两方中的一方:~合(古指男女结成夫妻)。

动词

将某物一分为二,分裂

背膺牉以交痛兮,心郁结而纡轸。——《楚辞·九章·惜诵》

牉【巳集中】【片部】 康熙筆画:9画,部外筆画:5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牉普半切,音泮。《玉篇》半也,分也。《楚辭·九章》背膺牉以交痛兮,心鬱結而紆軫。

《儀禮·喪服傳》夫婦牉合也。《集韻》牉合,合其半,以成夫婦也。《廣韻》亦作判。《集韻》或作片。

判【卷四】【刀部】

分也。从刀半聲。普半切

说文解字注

(判)分也。媒氏掌萬民之判。注。判、半也。得耦爲合。主合其半成夫婦也。朝士有判書以治則聽。注。判、半分而合者。从刀。半聲。形聲包㑹意。普半切。十四部。

汉语字典

[①][pàn]
[《廣韻》普半切,去换,滂。]
(1)半分。谓一物中分为二。
(2)背离,离别。
(3)区分,别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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