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同“历”。
歷【辰集下】【止部】 康熙筆画:16画,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郞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狼狄切,音靂。《說文》過也。一曰經歷。《書·梓材》殺人歷人。《註》歷人者,罪人所過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合散犯守,陵歷鬭食。《韋昭註》自下往觸之曰犯,居其宿曰守,經之爲歷,突掩爲陵,星相擊爲鬭。
又次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冬,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。《註》歷,猶次也。
又盡也。謂徧及之也。《書·盤庚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。《師古註》歷謂歷觀之。
又踰也,越也。《孟子》不歷位而相與言。《大戴記》竊盜歷法妄行。
又疎也。《宋玉·登徒子好色賦》齞脣歷齒。《註》歷,猶疎也。《後漢·列女傳》蓬髮歷齒,未知禮則。
又錯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交臂歷指。
又亂也。《大戴記》歷者,獄之所由生。《註》歷,歷亂也。《鮑照詩》黃絲歷亂不可治。
又歷歷,行列貌。《古樂府》歷歷種白楡。
又釜鬲謂之歷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銅歷爲棺。《索隱曰》歷卽釜鬲也。
又歷錄,文章之貌。見《詩疏》。
又寂歷,猶寂寞也。《張說詩》空山寂歷道心生。
又山名。《括地志》蒲州河東縣雷首山,一名中條,一名歷山,舜耕處。《廣輿記》蒲州今屬平陽府。
又濟南有歷山,《漢志》充縣亦有歷山。
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信都國有歷縣。
又歷城縣,屬濟南,卽齊州縣也。《地理通釋》田廣罷歷下兵,卽其地。後漢安帝建光三年,黃龍見歷城。
又湖名。《廣輿記》歷湖,在和州城西,周七十里,爲郡之巨浸。
又《爰歷》,書名。《說文序》趙高作《爰歷篇》,所謂小篆。
又與曆日之曆同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黃帝造歷。
又《世本》曰容成造歷。《尸子》曰羲和造歷。或作曆。
又與霹靂之靂同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辟歷夜明。《後漢·蔡邕傳》辟歷數發。
又與馬櫪之櫪同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伏歷千駟。
又同壢。坑也。
歷【卷二】【止部】
過也。从止厤聲。郎擊切
(歷)過也。傳也。引伸爲治曆明時之曆。从止。厤聲。郞擊切。十六部。
[①][lì]
[《廣韻》郎擊切,入錫,來。]
亦作“厤1”。亦作“歴1”。“历1”的繁体字。
(1)经历;经过。指时间上的。
(2)经历;经过。指空间上的。
(3)行;游历。
(4)越过。
(5)遭逢;经受。
(6)依照次序。
(7)谓先后担任各种官职。
(8)指担任。
(9)多;曾经多次。
(10)尽;遍。
(11)长久。
(12)发出;流露。
(13)审视;察看。
(14)选择。
(15)犹离。分别。
(16)清楚。
(17)稀疏。
(18)乱,紊乱。
(19)引申为扰乱,触犯。
(20)炼。
(21)“手歷”或“歷頭”的省称。宋代的一种赋税凭证。
(22)同“曆”。历法。
(23)同“曆”。指善于历算的人。
(24)同“曆”。指记载年月日节气的书册。
(25)同“曆”。历数,气数。
(26)“靂”的古字。
(27)通“瀝”。清酒。
(28)通“櫪”。拶指。古代刑罚。参见“歷指”。
(29)通“櫪
◎ 粤语:lik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