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
康熙字典
说文解字
汉语字典

同“吃”。

喫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 康熙筆画:12画,部外筆画:9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苦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喆歷切,喫音燩。《說文》食也。《玉篇》啖,喫也。《杜甫·絕句》梅熟許同朱老喫。

《正韻》飲也。《杜甫·送李校書詩》對酒不能喫。《廣韻》同喫。《集韻》或作喫噭。《正韻》亦作毄。

《集韻》口賣切,音喫。喫詬,力諍。

口戒切,音烗。義同。

喫【卷二】【口部】

食也。从口契聲。苦擊切

说文解字注

(噭)口也。口俗本譌吼。今正。史、漢貨殖傳皆云。馬蹄噭千。徐廣曰。噭、馬八髎也。小顏云。噭、口也。蹄與口共千則爲馬二百也。按以口釋噭。此必本說文。說文以口建首。下噭噣喙吻字皆與口字轉注相接。此全書之例也。通俗文、埤倉皆曰。尻骨謂之八髎。惟史記噭字從口。故徐以八髎釋之。尻亦得謂之口也。各本史記作躈。乃誤字耳。噭與竅音義相同。俗本說文作吼者、葢或識孔字於口字之旁。因誤倂爲一字。从口。敫聲。徐廣苦弔反。小顏江弔口釣二反。唐韵古弔切。二部。一曰噭、呼也。此別一義。呼當作嘑。字之誤也。嘑、號也。曲禮。母噭應。鄭曰。噭、號呼之聲也。呼亦當作嘑。俗寫通用耳。昭卄五年公羊傳曰。昭公於是噭然而哭。注。噭然、哭聲皃。釋文皆古弔反。

[①][chī]
亦作“噄1”。同“吃1”。
[②][kài]
[《集韻》口賣切,去卦,溪。]
亦作“噄2”。
见“喫2詬”。

汉字字源

字源演变:

小篆 楷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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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方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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